我局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豇豆等果蔬农药残留突出等问题,2023年4月17日齐河县农业农村局查处赵某某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2023年4月17日,齐河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到赵某某位于齐河县某某乡镇某某村种植的大棚内进行执法检查,检测报告显示该批次辣椒抽检样品中毒死蜱、啶虫脒含量超标,经调查取证认定奚某某涉嫌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的事实,齐河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责令赵某某立即停止在蔬菜上使用啶虫脒农药,2.处罚款人民币14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