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出口”)是指企业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开展的以保税电商(海关监管代码1210)监管方式离境的特殊区域出口业务,特殊区域出口包括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以下简称“零售出口”)和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以下简称“海外仓出口”)两种业务模式,海外仓出口仅限境内所有综合保税区和经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区域(中心),企业资质申请开展零售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和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等参与特殊区域出口业务的企业向主管海关办理报关单位备案,备案登记表包括《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及《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向主管海关申请设立金关二期出口跨境电商账册或海外仓账册,商品入区国内企业将货物出口报关至区域(中心),主管海关按相关规定办理进入区域(中心)的手续,特殊区域出口商品可以在区域(中心)间流转或同一区域(中心)内的企业间进行流转,零售出口商品、海外仓出口商品、保税货物之间在满足监管条件下可以进行流转,向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海外仓出口以保税电商(海关监管代码1210)监管方式申报备案清单(报关单)离境,已申报进入区域(中心)内的特殊区域出口商品,相关商品应退回原区域(中心),注意事项海关发现企业在开展特殊区域出口业务过程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或其他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