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湖北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为鼓励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包括到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兼职创新和利用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两种类型,(本文简称为单位)(二)人员范围:聘用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活动的工作人员(本文简称为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动涉及单位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科研成果的,五、科研人员享有的权利(一)兼职创新创业的科研人员1.人事关系不变,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应当为兼职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科研人员同时享有法律法规及单位明确的其他权利,未经单位允许利用职务科技成果创新创业,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现金奖励,九、组织保障(一)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强化对科研人员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领导和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创新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