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能力验证提供者,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2024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能力验证需求请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结合辖区和自身检验检测行业管理需求,二、征集能力验证项目请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检验检测机构结合云南省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和技术能力提升等实际需求,报送要求如下:(一)报送单位应建立和运行能力验证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反映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对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具有积极作用,(三)报送的项目应科学、可行,预计考核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0家,近两年已组织过的云南省省级能力验证项目请勿重复报送,15331759022,徐老师,1778700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