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宜宾市港口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增量奖励初审结果公示根据《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联合印发〈宜宾市港口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增量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宜市交〔2023〕162号)文件安排,经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及同级航务机构初审,宜宾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海关、港口外贸集装箱实际作业量以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等数据对初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将相关审核结果及资金拟分配方案公示如下:奖励类型企业名称贡献箱量(标箱)增量(标箱)排名补贴资金(万元)外贸货主企业按箱量奖励宜宾竹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3908125.32宜宾华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235221.10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638316.88四川世大塑化有限公司602412.66宜宾宜飞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6458.44按增量奖励宜宾华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231137.97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638231.65宜宾宜飞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36325.32四川澳瑞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82418.99宜宾雅士德纺织有限公司134512.66货代企业按箱量奖励中国外运四川有限公司5586136.92常昇捷运(成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873222.15中国外运重庆有限公司602314.77按增量奖励常昇捷运(成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873155.38民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364233.23中国外运重庆有限公司10322.15航运企业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10612126.37重庆民生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1390226.37水运口岸经营企业四川宜宾港(集团)有限公司12002697179.11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宜宾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831—2365739,公示期间无异议且公示期满后,市交通运输局将按此公示结果上报市政府、交通运输厅予以最终认定,下达资金以交通运输厅最终认定结果为准,宜宾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