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青岛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doc第二十六届省运会周期青岛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体办(2021)18号)文件精神,以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培养输送体育人才为目的的各区(市)体校、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体育俱乐部等单位,可申请参加青岛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第三条《青岛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认定实施细则》)是认定工作的标准,第五条市级训练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管理项目“基地”的申报、管理及考核,市体育局负责对各项目“基地”进行认定、审批及扶持,第二章申报、审批程序第六条市级训练单位根据《认定实施细则》,第七条市体育局组织各市级训练单位对所管项目“基地”申报单位进行复评,由市体育局统一命名“青岛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第四章管理及考核第十一条被命名的“基地”单位,第十二条市级训练单位每年组织对所管项目“基地”进行管理考核,第十三条根据市级训练单位的考核意见,第十四条市级训练单位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力度,第十七条《青岛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扶持办法》(青体字〔2019〕56号)文件同时废止,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