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办法》(浦科经委规〔2022〕2号)规定,符合《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企业、经认定的各级企业研发机构、承担国家及上海市重大项目的企业,可享受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政策,企业资格审核由各管理局(管委会)、镇政府初审后,由区科经委组织审核,依据认定条件,在你单位初审后,经审核,批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政策资格认定,认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根据实施细则及财政扶持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向企业出具《浦东新区财政扶持资格通知书》,特此通知,附件:2022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资格认定企业名单(第三批)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2023年12月21日附件2022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人才财政扶持资格认定企业名单(第三批)序号企业名称认定类型户管单位备注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国家、上海市重大项目企业(上海市级)世博管理局2上海祥欣畜禽有限公司经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区级企业研发机构(上海市级)老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