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32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设站条件及程序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请各旗区、各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802室,市人社局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信息汇总报送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人社厅相关处室详细审核后,将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核情况,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月2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各旗区企事业单位新设站申请由所在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驻市企业新设站申请直接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有关要求做好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工作是提升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基础,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联系人:任茂汀联系电话:0477-8586912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1日打印关闭信息来源:市人社局人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