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沈阳市办公室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第八条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支持精益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经企业申报、要件审核、第三方机构评审等流程,2023年精益管理咨询项目补贴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进行质疑或投诉,质疑或投诉方法:须以书面形式,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则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李见联系电话:24184589、13940128999附件:2023年度沈阳市精益管理咨询项目补贴公示表2023年度沈阳市精益管理咨询项目补贴公示表(1).xls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