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续建浙江工业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协议》《共建宁波大学苍南县农业技术转移中心协议》《共建浙江工商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协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拨付3家技术转移中心2023年度运营经费共计60万元给你们(详见附表),请根据共建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按年度计划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发挥好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并严格遵守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校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运营经费明细表苍南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0日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校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运营经费明细表序号校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名称合作高校合作期限年度运营经费(万元)1浙江工业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浙江工业大学20211217~20231216202宁波大学苍南县农业技术转移中心宁波大学20211217~20241216203浙江工商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浙江工商大学20240101~2025123120合计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