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河曲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20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落实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忻政发〔2018〕35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团队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等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忻科发〔2019〕5号)《关于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奖励的实施细则》(忻科发〔2022〕28号)《关于对市级中试基地奖励的实施细则》(忻科发〔2022〕31号)《忻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实施细则》(忻科规〔2023〕1号)等规定,经申请受理、拟奖励公示、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等程序,决定对符合2023年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的95个项目下达创新奖励资金,请受奖励的项目单位切实将奖励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企业科技研发等活动,确保专款专用,附件:2023年科技创新奖励资金下达明细表忻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