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文件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县(市、区)或市属开发区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环节,确定2023年聊城市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12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收(建议使用EMS),联系电话:0635-8210407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20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