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23〕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2023年度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0817-8623285反馈地址:蓬安县凤凰大道89号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302室附件:蓬安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一批)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12月19日附件下载:1.蓬安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扫一扫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