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了《新罗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现印发你们,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9日新罗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依据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和《福建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等规定,第二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以下简称标准化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效的全面评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建成运行的中小型水库及5级以上堤防等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第四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第五条标准化评价按水库、堤防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水库、堤防标准化评价表中评价标准,第六条申报标准化评价的工程,申报区农业农村局评价的,(六)水管单位自评、区农业农村局评审,第七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采用千分制评分,第八条区级标准化评价分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自评、区农业农村局评审,第九条申报标准化评价应提交以下材料:水管单位申报文件,第十三条通过区农业农村局评价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