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进一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省级和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青工信中〔2023〕211号)要求,现将认定的2023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布认定示范基地名单认定海西州创业孵化基地等8家服务场所固定、创业孵化功能完善、业绩突出的基地为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示范基地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二、持续提升基地服务能力被认定的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满足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需求,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带动作用,按照《青海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现场抽查、组织专家测评等形式对示范基地进行年度测评,四、认定有效期说明2023年省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现场抽查、专家测评、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者,附件:2023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