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的公告根据标准复审结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等3项四川省(绵阳市)地方标准已有省级相关地方标准,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该3项标准予以废止(见附件),过渡期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附件:废止地方标准目录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5日附件废止地方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DB5107/T51—2018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2DB5107/T52—2018公务用车管理规范3DB5107/T54—2018机关绿色食堂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