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旅行社自愿申报,属地文广新旅部门初评并推荐,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宜春市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旅行社星级的划分与评定》(DB36/T539-2018)对8家旅行社进行了指导和评定,最终丰城市洪州旅行社有限公司、高安市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铜学旅行社、丰城市金穗旅行社有限公司、宜丰县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基本符合三星级旅游社评定必备条件,符合三星级旅行社的评定要求,现进行评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凡对以上5家旅行社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宜春市文广新旅局秘书科反馈,联系电话:0795-3585509联系邮箱:yichunsck@126.com特此公示,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