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甬金管〔2021〕7号),经慈溪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慈溪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申请,我局拟取消慈溪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资格,慈溪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资格取消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性质变更或注销,现就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予以公告,公告期为4月6日-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慈溪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电话:89292382、63837175,传真:89385881,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