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平凉市财政局、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平银发﹝2017﹞13号)平凉市财政局、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平凉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财金﹝2020﹞38号)中有关创业贷款政策规定,经本人申报,县人社局审核,以下人员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从2022年3月28日至4月3日共7天,如申报人实际情况与公示情况不符,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监督电话:36223063621616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3.28【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