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人办(2021)21号)精神,我局决定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三年的补助,申报方式包括“个人申报”和“保险公司代为申报”两种: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向人社部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及缴交凭证等相关资料,2.保险公司代为申报:我局委托县劳动就业中心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由被选定的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代为申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投保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个人无需支付保险费用,我局本着“便民惠民”理念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向我县保险公司寻求合作,请有合作意向的保险公司向我局申请,我局将委托县劳动就业中心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签订代为申报协议,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联系人:吴振生电话:0599-7825404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