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人社局等3部门《关于做好过渡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86号)要求,经旌阳区就促中心初审、旌阳区人社局核定,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2月1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838-2552360,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起止日期补贴人次发放补助资金(元)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业培训2023.10.23-11.32929000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业培训2023.10.23-11.32626000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创业培训2023.10.31-11.133030000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创业培训2023.10.31-11.132828000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创业培训2023.10.31-11.133030000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创业培训2023.10.31-11.133030000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创业培训2023.10.31-11.133030000合计2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