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接续政策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3年企业上市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对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二、申报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2.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上海、深圳或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3.企业获得有关资质不超过2年,三、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企业上市奖励项目(第二批)”,四、申报时限网上预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一12月15日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一12月22日五、注意事项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六、咨询方式业务咨询:27848468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