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或者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补贴,经陆良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现有陆良信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户参保单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返还金额64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若有异议,请将情况在公示期内向陆良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吴富兰联系电话:0874-6216808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