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运行〔2023〕833号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售电公司:2023年10月,我厅印发《关于对我区部分售电公司开展区外售电业务调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23〕724号),要求广西腾耀配售电有限公司等15家售电公司若3年内(2020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在广西以外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我厅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均未收到相关反馈或佐证材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中关于“售电公司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经商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从2023年12月1日起,广西腾耀配售电有限公司等15家售电公司(详见附件)强制退出市场,具体由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按退出程序办理,二、上述已退出市场的售电公司,如后续有意开展售电业务,则需按照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中的“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等要求重新办理市场注册,附件:广西电力市场注册时间满3年但连续3年未开展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11日文件下载:附件:广西电力市场注册时间满3年但连续3年未开展售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名单.doc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