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7号),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兑现范围,本次政策兑现涵盖《若干措施》中的新药研发奖励、药物及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产品国际认证等,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间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4日(详见附件),并通过系统上传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和信用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2”),自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截止,请各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材料,5.注意事项:(1)上传的佐证材料必需清晰(有原件必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清晰看不清楚视为无效材料,材料上传经审核后,各类资助奖励所需的佐证材料说明见“附件3”,(2)医疗器械国际认证奖励中,医疗器械的认证类别按照进口国的准入标准进行分类,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