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47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和2023年补助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永春县林业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永春县林下经济利用项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永林﹝2023﹞20号)等文件,经研究,拟对18个2023年省级林下经济利用项目(第一批)拨付扶持资金109万元(详见附表),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3411附表:永春县2023年省级林下经济利用项目(第一批)拟补助资金一览表永春县林业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