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032号)《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标准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泉林计财﹝2023﹞15号),经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业主申请,县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和财务账目检查,拟拨付自查合格的9个单位扶持资金合计106万元:永春县蓬壶仙果家庭林场、永春县碧松园家庭林场、永春县桂洋锡仁家庭林场、永春县桂洋利众家庭林场、永春县夏阳家庭农林场、永春县金柱农林场、永春县一都永佳家庭林场、永春县一都绿发家庭林场各11.77万元,永春县介福新派林场11.84万元,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60786永春县林业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