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通政环办〔2022〕117号),现对第一批满足奖补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0513-59002795,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twf12369@126.com,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2日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拨付名单(第一批)序号地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型VOCs削减量拨付金额1如皋市南通市新空间幕墙材料制造有限公司91320682764157219G金属结构制造55.624吨278.12万2开发区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91320691768267167X风机、风扇制造9.179吨45.89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