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真版文字版文件下载上杭县九碗家庭农场等单位:为提升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单产能力,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及《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拟实施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专题会议纪要》(杭农纪要〔2023〕90号)精神,经乡镇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公示无异议,现将2023年提升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单产能力项目任务下达你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附件:2023年提升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单产能力项目实施方案上杭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2日附件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文件精神,为提升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单产能力,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一)项目目标用于安排提升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单产能力,(三)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四)实施内容序号乡镇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总投资(万元)补助资金(万元)备注1临城上杭县九碗家庭农场购买插秧机一台10.5102泮境上杭县定胜农牧专业合作社购买洋马插秧机(进口)YR60M一台10.5103才溪龙岩上杭才溪红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购买拖拉机、收割机各一台10104通贤上杭县通贤镇接连家庭农场购买履带拖拉机一台14.3105珊瑚上杭县珊瑚桥万家庭农场购买收割机一台11106稔田上杭县嘉艳家庭农场购买收割机一台2010二、资金管理支持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并公式无异议后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