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9号等文件精神,贵港市港南区鑫之源养殖场、贵港市港南区鸿昌生猪养殖场申报的港南区2023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经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实地验收合格,拟本次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具体补贴金额如下:1、贵港市港南区鑫之源养殖场150万元,2、贵港市港南区鸿昌生猪养殖场60万元,注:公示时间7天(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在此期间,群众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港南区农业农村局713室联系电话:0775—4331038邮政编码:537100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2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