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酉阳自治县农业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1〕295号)有关要求,现就公开遴选酉州乌羊保种扩繁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要求(一)遴选主体:从事酉州乌羊养殖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从事酉州乌羊养殖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二)业主数量:在全县范围内遴选1个业主单位作为酉州乌羊保种扩繁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三)养殖规模及运营要求:存栏酉州乌羊60只以上,(四)遴选条件1.遴选主体3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无审计等重大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2.遴选主体3年(含2022年已下达计划的)内未享受相关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林地(含天然林、公益林、生态林)、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内、耕地红线内等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4.优先考虑3年以上从事相关酉州乌羊养殖,6.遴选项目的专业合作社须具备社员人数在20人以上,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社员人数5人以上,由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单位自愿遴选,对公示无异议的业主单位作为酉州乌羊保种扩繁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三、遴选时间各遴选单位在2022年4月12日下午17:30前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项目科递交用地坐标图、坐标点、空间分析图,特此通知附:1.关于下达2022年酉阳自治县农业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2.酉阳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遴选简易标准文本(2022年)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