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须报州财政部门会同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须报省财政厅会同投资主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须报省财政厅会同投资主管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投资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项目单位根据投资主管部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杜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工程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第一责任人和代建单位主体责任的概算管理“双责任制”,对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分别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及竣工验收等全流程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业主是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