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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就业培训补贴的公示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2-05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江西省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10号)、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余市财政局《关于发布新余市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余人社字〔2023〕136号)文件精神,新余市携程职业培训学校、新余高新区首佳就业帮扶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香溋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搏毅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硕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同创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百涛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立木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卫民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惠心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洁邦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万家惠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嘉域职业培训学校共计14家培训机构,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11月28日之间举办了35期就业技能培训班,培训人员1198人,因培训对象不符,考核不合格,旷课次数超过3次以上,剔除培训人员88人,培训合格人员1110人,此次就业技能培训利用远程监控的方式进行全程监管,上下课实行人脸打卡考勤制度,对这35期培训班,我中心对培训班的开班、结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严格审核了培训视频资料台账,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精神对参加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上浮20%,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同时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江西省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10号)、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余市财政局《关于发布新余市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余人社字〔2023〕136号)文件精神,健康管理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育婴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美容师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14家培训机构补贴金额共计123.851万元,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90-6736857附件1:市本级就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费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2:市本级就业培训补贴及生活费补贴资金明细表附件3:2023年就业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4:2023年就业培训生活费补贴花名册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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