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修改稿)》意见的通知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拟对《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遂府办规〔2022〕8号)第五条内容中的“总部新迁入我市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和第八条“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上市后或上市企业迁入我市后,现将修改后的《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修改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邮件封面请注明“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字样,邮件标题请注明“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字样,附件: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修改稿)遂宁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12月1日附件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修改稿)为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借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分阶段给予500万元奖励:(一)对通过四川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并公示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对通过四川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对通过证券交易所审核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对最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对通过四川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并公示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对通过四川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对通过证券交易所审核的企业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七)对最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辖区和市直园区奖补资金的具体申报和发放细则由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