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静宁县2023年防返贫保险实施方案》(静金发〔2023〕11号)文件,经学生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县教育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办复核,大地保险静宁支公司、太平洋保险静宁支公司审核,全县23乡(镇)共计304名大学新生符合2023年“防返贫”保险助学金资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共3个工作日受理部门:静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0933-2530155)附件:静宁县2023年“防返贫”保险助学金拟资助对象公示表静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