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3〕668号)和《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德经信〔2023〕337号)精神,我局拟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评审及现场核查,一、评审及核查时间集中评审时间:2023年11月30日,现场核查时间:2023年12月4-5日,(二)市经信局企业科、机关纪委负责同志,(三)相关区(市、县)经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三、工作要求(一)本次评审主要采用专家集中评审及现场核查方式进行,专家集中评审以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为依据,各区(市、县)经信部门、申报企业相关负责人无须到场,(二)专家集中评审后,对初步满足支持条件的企业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届时请相关区(市、县)经信部门及时通知有关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材料相关原始资料及佐证材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