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冀商建设字〔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文安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及内容专项资金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主要用于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项目进行支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资金投入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可预拨付部分支持资金,可根据项目申报投资额预拨付计划支持资金的30%,可根据项目投资进度预拨付相应比例的支持资金,每个乡镇商贸中心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予以专项资金支持,每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予以专项资金支持,三、项目支持原则专项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对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获得支持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建设,附件:1.《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3.《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4.《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5.《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文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