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部分企业后续40%补助的公示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地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0〕200号)文件精神,现拨付2021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部分企业后续40%补助,涉及企业共3家,补贴人员37人,补贴标准400元/人,补贴资金共计14800元,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若认为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请在规定期限内向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9-8707512附件:2021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后续花名册.xlsx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