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第一批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公示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现申请拨付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家,申报合格人数13人,合计补贴金额13000元,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若认为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请在规定期限内向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9-8707512附件:2023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