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宁波市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目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内容,市科技局于2020年12月启动《办法》起草编制,市科技局再次向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各产业技术研究院、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包括总则、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资金拨付、监督管理、附则等六部分内容,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评估,编制研究院财政资金拨付方案,市财政局负责研究院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评估依据《合作协议》以及经市科技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和研究院三方确认的年度目标任务书,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评估资料进行专项审计,最后市科技局根据专项审计结果和专家打分结果研究提出评估结果,市科技局根据当年度研究院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研究院当年度市财政资金拨付方案,市财政资金拨付不高于80%),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