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联系方式:职业能力建设处刘丽洁联系电话:8321826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王延东联系电话:832184262022年4月2日天津市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我市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人社部门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机构、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资格鉴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机构和经审批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职业培训评价发证活动情况,(三)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评价、违规收费等情况,主要职责为:(一)政策研究室:负责通过市人社局官网、政务新媒体做好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技能人才评价等有关政策的宣传,负责指导监督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资格鉴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机构和经审批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指导监督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加强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技能人才评价等有关政策宣传,对专项治理工作和职业培训评价政策开展宣传引导,对责任领域内的相关培训评价机构及培训评价活动进行排查,明确合法依规设立的职业培训评价机构及工作范围,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政策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