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市场主体活力,一、申报条件(一)创业主体规范经营,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三)创业项目市场前景较好,(四)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对于创业项目市场前景好的、带动就业较多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二、申报程序按照“创业主体申请、县级初审、推荐上报”程序办理,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县人社局初审后向上级人社部门推荐上报,三、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向县人社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1.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新锐创客”申报表,四、申报时间及地址申报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0日,申报地址: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二楼就业培训股,联系电话:0933-2596682附件:1.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新锐创客”申报表2.吸纳带动就业人员信息登记表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