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促进主导产业均衡发展,镇政府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镇、村实际,实施了独店镇白峪村至景村村集中连片环境整治项目、独店镇薛家庄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皇甫谧针灸小镇建设-独店镇景村张鳌坡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独店镇中药材提质增效项目、独店镇中药材种植项目、灵台县“百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独店镇瓦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至目前均已全部完成建设内容,现就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独店镇人民政府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核实有关情况,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进行资金拨付,公示期限: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6日监督电话:0933—3651046地址:灵台县独店镇南街022号附件:1.关于独店镇白峪村至景村村集中连片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docx2.关于独店镇薛家庄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docx3.关于皇甫谧针灸小镇建设-独店镇景村、张鳌坡村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docx4.关于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docx5.关于独店镇中药材提质增效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docx6.关于独店镇中药材种植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docx7.关于灵台县“百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docx8.关于独店镇瓦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docx独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7月17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