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动物防疫政策规定,患布鲁氏菌病的动物要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财政按照扑杀羊600元/只、肉牛3000元/头的标准对畜主予以补助,2022年,县政府下达扑杀令对布鲁氏菌病化验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什字、朝那、百里等6个乡镇的5个农户、1个养殖场的16只羊、10头肉牛进行了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按羊600元/只、肉牛3000元/头的补助标准,共需发放补助资金3.9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1日举报机关: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灵台县财政街1号)举报电话:0933-362163615120422923(曹彦文)附件:2022年布病阳性羊扑杀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xls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2023年7月12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