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0314-7528571传真:0314-7528189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南路行政服务中心邮编:068450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示日期1围场县“风光”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小锥子山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源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东经117°41′4.728″)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源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澳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围场县“风光”绿色低碳示范项目,项目占地:本项目利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源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工业用地,③项目施工材料及设备尽量分拆改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减少扬尘发①施工期结束后,吊装场土地平整后恢复原有生态环境,进行植被恢复①施工期结束后,吊装场土地平整后恢复原有生态环境,进行植被恢复水生生态////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中的标准要求,以减少施工废气对居民的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