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委发〔2021〕41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2年度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诚信守法的各类所有制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相关单位,二、申报事项项目申报主体按照2022年度宝应县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于2023年1月13日前报送至县商务局相关科室(项目申报业务科室联系方式见申报指南),逾期不予受理,三、有关要求1.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区)要认真按《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委发〔2021〕41号)文件要求,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的,3年内不得申报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各镇(区)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县商务局、财政局严格按“公开申报、审查评估、集体决策、结果公示、跟踪督查”的操作流程,并对拟奖励的项目及时在宝应县商务局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swju/)进行公示,附件1:附件1:2022年度宝应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2:附件2:《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委发[2021]41号.docx宝应县商务局宝应县财政局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