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pdf软件各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根据《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晋市科字〔2021〕24号)和《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县级科技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复核、专家实地考察评审、党组会议研究和公示等程序,同意晋城市国科半导体研究所等4家单位、山西暗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分别为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单位和培育单位(名单详见附件),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单位要在产学研合作、管理模式、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等方面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制约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开展科技研发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认定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撰写上年度工作报告,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要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为主要任务,在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行、现代化管理等体制机制上持续发力、敢于创新,县级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培育单位的指导,助力早日达到新型研发机构的标准,附件:晋城市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和培育名单晋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29日附件: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名单和培育名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