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对新余市本级2022年度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公告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2-13
2022年12月,新余市社保中心对2021年11月起在非自然年度(365天内)认证周期内,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开展了全面筛查,并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逐一进行了提醒,截至目前,仍有74名退休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为有效预防、杜绝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发生,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江西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赣人社字〔2021〕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上述74名退休人员自今年12月起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待其补办认证手续后次月起补发暂停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此外,对长期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我中心将安排稽核人员进行待遇领取情况专项稽核,对存在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将依法追缴,附件:新余市本级2022年12月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人员名单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12月13日。

更多精选

  • 2022-12-13 00:00:00
  • 2022-12-12 00:00:00
  • 2022-12-12 00:00:00
  • 2022-12-12 00:00:00
  • 2022-12-12 00:00:00
  • 2022-12-12 00:00:00
  • 2022-12-12 00:00:00
  • 2022-12-09 00:00:00
  • 2022-10-27
  • 2022-10-27
  • 2022-10-29
  • 2022-10-29
  • 2022-10-31
  • 2022-11-01
  • 2022-11-02
  • 2022-11-02
  • 2022-11-03
  • 2022-11-04
  • 2022-11-04
  • 2022-11-05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