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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余市本级2022年度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公告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11-15
2022年11月,新余市社保中心对2021年10月起在非自然年度(365天内)认证周期内,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开展了全面筛查,并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逐一进行了提醒,截至目前,仍有504名退休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为有效预防、杜绝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发生,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江西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赣人社字〔2021〕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上述504名退休人员自今年11月起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待其补办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此外,对长期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我中心将安排稽核人员进行待遇领取情况专项稽核,对存在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将依法追缴,附件:新余市本级截至2022年10月超期未认证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新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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