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市直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的公示根据鄂财社规﹝2017﹞102号和鄂人社发﹝2014﹞8号、鄂政办发〔2014〕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市直1家就业见习基地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见习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电话:0715-8235987邮箱:412910121@qq.com附:2021年度市直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情况公示表咸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xls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4月11日。